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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阳区社保中心关于查询个人权益记录方法的通知
发表日期:2015-06-11 16:56 点击:

各参保单位、参保个人:
 

   根据《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》(京社保发[2013]45号)文件,自2013年10月1日起,参保个人可通过北京市网上服务平台、自助终端、业务前台(北楼118室)三种渠道查询、下载或打印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,也可通过“12333”电话(预计2014年1月正式启用)进行语音查询。

  参保个人通过“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”或者自助终端首次查询,需先注册(输入身份证号码、社会保障卡卡号或电脑序号),设置查询密码,登陆后可自选生成相应的个人权益记录,并可下载或打印。若参保个人通过业务前台方式查询,则需要提供《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申请表》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;如委托他人代为查询时,除提供以上两项材料外,还须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。

  本人可通过“个人缴费对账单、社会保障卡、新发与补[换]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”三种途径获取四险电脑序号及医疗手册号(社会保障卡卡号)。建议各参保个人妥善保存相关材料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。如无法通过上述途径取得卡号或电脑序号,参保人可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登记科查询。为了保证用人单位及个人的信息安全,防止相关信息以任何形式泄露,我中心现仅对参保人本人提供四险电脑序号或医疗手册号(社会保障卡卡号)查询服务。若参保个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查询业务,应按照《朝阳区关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的通知》相关办法办理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朝阳区社保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日